1、分類考試
分類招生考試是把國家統一高考改革為在省教育廳和省招辦的監督指導下,由各高職院校自行組織考試,擴大院校招生自主權。考生可以有更多的選擇根據自身特點進入自己滿意的學校,選擇最喜愛的專業。這種招生制度改革最大的受益者是考生。
分類考試招生的幾種形式
一、單獨考試招生;
二、綜合評價招生;
三、實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試招生;
四、實施面向“三校生”(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的畢業生)。
2、單招考試
為探索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突出高職教育特色,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選拔機制。單獨招生院校可單獨或聯合組織文化考試。
單獨招生院校生源范圍主要應為其所在省區的普通高中畢業生,也可試點招收部分中職畢業生;單獨招生計劃納入各校國家核定的招生計劃總數內,未完成的計劃轉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時執行。
3、對口高職考試
中等職業學生(高中階段教育),通過對文化課與專業課的考試(與高考類似),經過全省統一劃線錄取到對應專業的高等職業學校學習,這樣的學生就成為對口高職生。
考生錄取權由所就讀的學校決定。對口高職生可以升入本科院校,也可以升入專科院校。
畢業后文憑與普通高考完全一樣,既可以參加研究生考試,也可以參加公務員考試,都是屬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當今社會,學歷就是我們尋找工作的敲門磚,很多同學青春年少,對學歷嗤之以鼻,覺得自己很有能力,學歷根本就不能證明什么。這種想法是大錯特錯的,對于不了解你的用人單位來說,你的學歷就是你學習能力的體現,你在這個階段也只能通過學歷來向別人證明你的能力。